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干部人事处浏览:883发布时间:2010-05-21 分享到

各系、处(部、室):

根据陕教师(2010)19号文件通知要求,我省201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

音乐教育系:牛滨

声乐系:李丹  杨阳

民乐系:宋薇  王慧  王婕

钢琴系:谢雁

管弦系:王旦  孙哲

舞蹈系:小鹿林子

作曲系:周媛

视唱练耳教研室:沈燕

学工部:强陆平

二、工作安排

1、5月22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1、2)。

2、5月25日前,将上述表格电子版报干部人事处,同时上报下列材料:

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加盖教务处公章的2009—2010学年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

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所有复印件均要求A4规格)

3、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普通话等级测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8〕16号)规定,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为120元/人。

申报人员上报材料时,一并交纳技能考试费,同时上交3张两寸证件照。

上述表格电子版已上传至院干部人事处网站(http://subject.xacom.edu.cn/renshi/newsList.asp?artTypeId=40),请申报人员尽快登陆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高洁  85237218  2213

电子信箱:xyrsc@yahoo.com.cn

 

                                                    西安音乐学院

                                                   201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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