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收缴上半年党费及半年报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浏览:864发布时间:2010-06-13 分享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一、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组发(2008)3号文件《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并根据我院于2008年5月下发的《关于我院党员党费收缴办法的通知》要求,院党委组织部已将全院所有教职工党员(含离退休党员、人事代理、外聘人员)的党费缴纳标准重新计算,请于6月25日前收缴2010年度1-6月份党费,并以支部为单位上交院财务处。

二、学生党员缴费标准为:从预备期开始每月0.2元/人。请于6月25日前收缴2010年度1-6月份党费,并以支部为单位上交院干部人事处。

三、为了准确掌握我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西安音乐学院党内统计半年报表》,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正确理解表内各项指标关系,统计时间从2010年1月-6月,所填表格务必于6月25日前报送干部人事处。

四、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加强联系,特建立“西音党委组织部工作群”,QQ群号为:114274381。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学生支部书记加入此群。

注:以上表格电子版已上传至QQ群共享,请下载使用。

 

西安音乐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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