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招生办、科研处:
根据院长办公会要求,现将学生档案归入综合档案室工作安排如下:
1、2010级新生(本科生、研究生)档案于9月30日前,招生办、科研与研究生处统一造册,按学号顺序、按日程安排交综合档案室。
2、在校学生(2007、2008、2009级本科生,2008、2009级研究生)档案,各相关系、处于9月10日前报本单位学生档案负责人名单。将学生档案按年级、学号、姓名整理,应该归入档案的材料装齐,从10月18日起,按日程安排交综合档案室。
附件:1、西安音乐学院2010级新生、2007—2009级学生档案交档日程表。
2、学生档案材料收集范围及归档要求。
联系电话:85237939 联系人:陈秀
西安音乐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年6月30日
附件1:
西安音乐学院2010级新生档案交档日程表
系 别
交档日期
备注
研究生
9月20日
音教系
9月21日
演唱系
9月23日
钢琴系
9月24日
管弦系
9月24日
民乐系
9月27日
作曲系
9月28日
音乐学系
9月29日
舞蹈系
9月29日
视唱练耳
9月30日
西安音乐学院2007—2009级学生档案交档日程表
系 别
交档日期
备注
研究生
10月18日
音教系
10月19日
演唱系
10月21日
钢琴系
10月22日
管弦系
10月25日
民乐系
10月26日
作曲系
10月27日
音乐学系
10月28日
舞蹈系
10月29日
视唱练耳
10月29日
附件2:
学生档案材料收集范围及归档要求
为了规范学生档案的管理,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翔实和安全,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特制定此规定。
1、综合档案室负责收集、管理我校统招的在册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
2、每年新招收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包括中学材料、高考材料、中学形成的入党(入团)材料、高考录取材料或考研录取材料、入学录取通知书等,在当年9月底前由招生办、科研与研究生处统一造册,按学号顺序送交综合档案室管理。
3、在校学生的入党、入团材料,于审批手续完备后10日内由各党总支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4、新生的军训鉴定表,在军训结束后10日内,由学工部按学号顺序排好送交综合档案室入档。
5、学生的奖励、处分材料,在奖励、处分生效后10日内由承办单位或学生所在系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6、学生毕业前所形成的档案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西安音乐学院大学生成绩表”、“体检表”、“派遣证底单”、“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教务科公章)、“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加盖教务科公章)”等,于当年6月底前由就业指导办公室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7、各单位认为应归入学生档案的其它材料,如:学生参加比赛获院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应及时送交综合档案室,经鉴定同意后归入学生档案。
8、送交归档材料时,必须注明学生的级别和学号,以区别同名同姓者,便于准确归档。
9、归入档案的材料,必须统一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左边留足3公分装订线;应用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或毛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10、除以上明确的学生档案收集整理移交部门外,其余应归档材料由学生辅导员到相关部门收集整理,档案室原则只与辅导员办理档案材料接交手续。
西安音乐学院综合档案室
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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