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党政办、工 会浏览:867发布时间:2010-09-16 分享到
各单位:
为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对生活的关心,营造祥和愉悦的节日气氛,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定于9月19日、20日、21日,在老干部活动中心楼前(10号楼)发放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慰问物品,请全院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外聘满2年以上教师等在指定时间内及时领取。
西安音乐学院党政办
工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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