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我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干部人事处浏览:856发布时间:2010-10-13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首次聘用工作的通知》(陕教人〔2010〕19号)文件精神,我院将进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首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申报条件

我院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正式工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2006年7月1日之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此次可一并申报。

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陕教人〔2009〕30号)第二章第七、八、九条规定执行。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行业相关规定执行,行业未出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暂按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执行。具体详见附件一。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

我院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10月14日,召开教授三级岗位申报工作布置会,并向院内各相关单位发布通知,由各相关部门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授填表申报。

(二)10月22日前,拟申报教授三级岗位人员将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与书面推荐意见一并报干部人事处。

(三)10月25-26日,干部人事处将申报材料与资格审查意见提交教务处、科研与研究生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四)10月29日前,召开教授三级岗位推荐评审会,产生拟聘人选,并将评审结果在全院公示后向省教育厅上报有关材料。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首次聘用工作的通知》(陕教人〔2010〕19号)相关要求,申报人员应按以下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在院干部人事处网页下载): 

(一)《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附电子版,详见附件二),职称证书或任现职批文、各种获奖和荣誉证书、论文和著作、国内外学术任职证书(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复印件前应加详细目录并装订(材料目录需附电子版)。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时,应与申报表所填申报条件保持先后对应的排列顺序,其他需补充的证明材料统一附于最后。

(二)反映申报人员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附电子版)。

(三)《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详见附件四)纸质版一份,并附电子版。

(四)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须已公开发表,提供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须是本人任教授期间发表、出版或承担。

 

http://subject.xacom.edu.cn/renshi/news.asp?artId=237

 

附件一:《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陕教人〔2009〕30号).doc

附件二:《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doc

附件三:《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填表说明及申报材料要求.doc

附件四:《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五:《关于做好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首次聘用工作的通知》(陕教人〔2010〕19号).doc

                          

干部人事处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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