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研处浏览:842发布时间:2011-03-15 分享到
为了做好教育厅关于科研工作的“十二五”规划报送工作,进一步推动我院科研发展,增强科研工作的前瞻性与规划性,请与科研工作相关的各部门报送科研工作五年规划书(2011年—2015年)。规划应包括三大部分:制定规划的指导思想,实施规划的具体安排及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应简明扼要;具体安排要内容具体,安排周密;总体目标要有量化指标。请于2011年3月19日前将科研工作五年计划书报送至科研处110室。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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