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党政办浏览:884发布时间:2011-03-28 分享到
各系、处、部室:
因部门变更,新增、新换电话增多,为方便工作联络,现决定重新印制电话号码簿。请各相关部门在原电话号码簿的基础上进行校正、添加新的电话,于4月10日前将本部门办公电话(内、外线)以书面形式及电子文档报送党政办机要室。
党政办
201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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