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年来,在省委教育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党委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一流音乐学院”的办学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管理机制体制,促进了我院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其中涌现出了一批政治坚定、工作努力、成绩突出、组织满意、群众信赖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共产党员,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开创我院党建工作新局面、引领学院科学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和“创先争优”活动,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全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总支下设党支部、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凡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人事代理党员同时参加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组织落实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整体素质优良、富有活力,能够立足本职,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保障教学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谋划、推进本单位工作,各项工作成绩突出。五是师生反映好。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师生员工的拥护和支持。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1、教职工优秀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认真学习本职业务和新知识,努力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模范完成本职工作。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在教学、科研、艺术实践和管理服务岗位上做出较突出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师生。牢记宗旨,心系师生员工,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2、学生优秀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学习,当好表率。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服从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成绩优异;顾全大局,遵守纪律,言行一致,为构建和谐班级、平安校园做出努力。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在党员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热爱党务工作,熟悉业务知识,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工作成绩突出。二是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坚持党性原则,廉洁奉公,秉公办事,敢于同违犯党纪党规的不良行为作斗争。三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强,群众基础好,政治威望高,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三、表彰名额
(一)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原则上按照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的10%掌握,评选时要向教学、科研、服务等工作第一线的党员倾斜,尤其要注重表彰那些在教学一线、坚持教书育人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代表;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按照各学生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的5%掌握,要注意评选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以总支为单位推荐上报。
(二)全院共表彰7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包括党总支、直属支部和总支下设支部)、9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基层推荐的方式,各级党组织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严格按照规定的优秀比例,经过充分酝酿,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推荐产生。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自荐申报,同时每个党总支最多可推荐1个下设党支部作为初选支部,由院党委组织综合评比产生。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在专职党务工作者中推荐初选名单,由院党委组织部进行联评产生,报院党委批准。担任党务工作的学生原则上不参与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可以参加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
(三)在各总支、直属支部初选的基础上,由学院党委组织评选,推选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对推选出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征求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部门意见的后,在全校公示。
(五)根据评选和公示的情况,报党委审批后予以表彰。
五、时间安排
2011年6月3日前报送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6月20日前完成先优评选工作,7月1日前后院党委召开表彰大会。
六、几点要求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好这次评选工作,严格掌握条件,确保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质量。
(二)对推选出的优秀党员、列入初选名单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分别填写《优秀党员登记表》、《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并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需提供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需提供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于6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事迹材料以电子稿形式发至xyrsc@yahoo.com.cn)。
(三)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还需同时填写上报《2011表彰先优基层推荐情况汇总表》。
七、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先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评选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坚持原则,严格掌握标准条件,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评选出来,确保评选质量。
附件:
1、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1表彰先优基层推荐情况汇总表
3、优秀党员登记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中共西安音乐学院委员会
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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