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资办、招标办浏览:853发布时间:2012-06-05 分享到
各系、处(部、室):
为保证教学、科研、生活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需在暑期完成的相关工作,请各部门于2012年6月29日前将相关方案以书面形式报于国资办、招标办,以便于及时安排采购、招标等工作,确保暑期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电话:85262299
国 资 办
招 标 办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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