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系、处(部、室):
我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已于日前正式下发,学院计划在院内为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各部门和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和需要,将适合学生勤工助学能够完成的工作岗位报学工部,由学工部和院人事处研究设岗后统一安排培训上岗。
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按照有关规定,固定岗位每月工作为20—40小时(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临时岗位指一次或几次即能够完成的工作,可临时向学工部报岗。
各系接此通知后请抓紧学生勤工助学报名工作,在保证学生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尽量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成绩及表现优异的学生。其它具体要求见《西安音乐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各部门和单位需要设岗及各系勤工助学的学生报名请于10月17日前报学工部。
学生工作部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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