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党政办浏览:846发布时间:2013-04-01 分享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院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放假时间为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共3天。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星期五的课)。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抓好落实。
放假前,请各单位(部门)安排好值班,检查维护好水、电设施设备安全。相关部门的值班安排请于4月2日上午下班前报党政办公室。学院的值班由党政办统一安排,总值班室设在5-329房间的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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