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西安音乐学院关于做好2013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浏览:863发布时间:2013-07-01 分享到

各系、处(部、室):

   根据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3年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标准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尽量多征集2013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

(二)年龄要求: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青年年龄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岁。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03]国防部1号文件)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普遍青年(非在校大学生)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武装部报告(我院子弟到小寨街道办事处武装部报名)。在校大学生和应届大学生毕业生到学院武装部报名(5号教学楼二层大会议室傍,85225002)。批准入伍后军龄从2013年9月1日起算。

二、征集时间和阶段划分

2013年雁塔区征兵工作划分为六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6月25号以前。组织参加上级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调整充实区征兵工作领导机构,筹备召开全区年度征兵工作会议,组织征兵业务培训。

(二)宣传报名阶段:6月25日至8月10日。参加全市统一行动广泛开展征兵政策法规、相关程序规定的宣传,拟制下发宣传教育提纲,接受应征青年报名。

(三)体检、政审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抽调医务、政审人员组成体检、政审工作机构,进行体检、政审。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复查、复审,并进行张榜公示。

(四)审批定兵阶段:9月1日至9月4日。适时召开定兵会议,公开拟定新兵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五)交接起运阶段:9月5日至9月30日。组织新兵集中,发放服装,搞好入伍前编组教育,进行交接起运。

(六)总结表彰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搞好征兵工作总结,统计上报各类数据,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三、增强使命担当,勇于接受锻炼

参军服兵役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应征青年参军入伍、保家卫国,是每个有志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是新一代青年的光荣选择。军队是温暖人心的大家庭、培养人才的大学校、锻造品格的大熔炉、激人奋进的大舞台。

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是新形势下提高部队兵员素质、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它不仅有利于加速和加快部队现代化建设,又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在校大学生的爱心和爱护,实现大学生携笔从戎、报效祖国、献身国防的夙愿,履行法律赋予的光荣义务。大学生到部队后,能够得到全面的锻炼和提高,有利于自身全面成长。同时,对学校的校风校纪建设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当前,国家对大学生入伍给予了许多优待政策,在校大学生可登录学院就业办公室网站查询

请学工部、各系、工会、老干办等单位和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雁塔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电话:84725266 值班室电话:84725260 举报电话:84725268

 

                                                          西安音乐学院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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