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党政办浏览:850发布时间:2014-01-28 分享到
全院师生员工及住户:
为了过一个绿色春节,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学院决定,农历除夕至农历正月十五期间,不提倡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希望大家积极配合,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保障大家人身、财产的安全!
祝全院师生员工及广大住户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
党政办公室
201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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