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浏览:857发布时间:2014-05-21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设立专项艺术基金,支持收藏和推介优秀文化作品”的精神、适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新形势,2013年12月30日由国务院批准,文化部和财政部提出和组织成立了国家艺术基金,现面向全国征集2014年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请有关单位及个人积极组织申报。

一、国家艺术基金的性质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

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

二、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范围

以艺术创作生产为核心,涉及艺术传播交流推广、征集收藏、人才培养等方面。主要分为四类:

1、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小型剧(节)目和作品)

2、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3、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4、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三、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方式

国家艺术基金项目主要分为三类:项目资助;优秀奖励;匹配资助

项目资助:是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及评审情况予以相应资助;

优秀奖励:是对优秀作品、杰出人才进行表彰与奖励;

匹配奖励: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艺术发展,对获得其他社会资助的项目进行有限陪同资助。

四、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2014年6月1日起至8月1日

申报网址:http://www.cnaf.cn/

五、具体申报情况请参考附件内容。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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