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设立专项艺术基金,支持收藏和推介优秀文化作品”的精神、适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新形势,2013年12月30日由国务院批准,文化部和财政部提出和组织成立了国家艺术基金,现面向全国征集2015年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请有关单位及个人积极申报。
一、国家艺术基金的性质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
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
二、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范围
以艺术创作生产为核心,涉及艺术传播交流推广、征集收藏、人才培养等方面。主要分为四类:
1、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小型剧(节)目和作品)
2、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3、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4、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三、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方式
国家艺术基金项目主要分为三类:项目资助;优秀奖励;匹配资助
项目资助:是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及评审情况予以相应资助;
优秀奖励:是对优秀作品、杰出人才进行表彰与奖励;
匹配奖励: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艺术发展,对获得其他社会资助的项目进行有限陪同资助。
四、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2015年3月1日至5月1日
申报网址:http://www.cnaf.cn/
具体申报情况请参考附件内容,也可登录“国家艺术基金”官网http://www.cnaf.cn/查看具体内容。
联系人:崔莹
联系电话:82142941;18602958782
科研处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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