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党政办浏览:1发布时间:2015-04-28 分享到
各院、系(处、部、室、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我院2015年五一放假3天,放假时间为:5月1日(星期五)至5月3日(星期日),5月4日(星期一)恢复正常工作。
放假前,请各单位(部门)检查好水、电、办公等设施设备,相关部门安排好值班值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党政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