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西安音乐学院关于组织实施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的方案

作者:研究生部浏览:863发布时间:2015-06-26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更好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4]13号)和《陕西省关于组织实施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精神和2015年度学院工作要点(西音党字[2015]8号)要求,特制订我院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工作的意义和目的

课程学习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的重要特征,是保障研究 

生培养质量的必要环节,特别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途径。高质量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在研究生成长成才中具有全面和基础性作用。重视课程学习,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是当前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重要和紧迫任务。 

2014年2月,经由省教育厅批准,我院被确定为陕西地区范围内的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单位。 

二、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和要求

1.试点内容以制度机制建设,课程体系建设以及课程教学改革为重点。 

2.各试点项目应明确本次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并预先设计试点工作方案。 

3.试点工作时间为3年。 

三、申报和管理办法

本次课程建设试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申报和管理,由分管副院长牵头,研究生部负责申报、管理、结项、成果鉴定等相关环节工作。本院所有为研究生开设的必修课、选修课,以及准备开设的新课均可参与申报。 

教育部为本次课程建设试点工作补贴资金6万元。各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根据条件要求申报,研究生部汇总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立项。 

四、申报要求

1、本课程建设试点工作补贴资金为课程建设类项目,研究项目不在此范围内。 

2、成果形式以课程建设试点工作报告为主,并应通过面向其他培养单位举办改革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或者开展具体课程教师培训的方式,发挥带动和示范作用。 

3、每项申报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五千元,完成周期自正式立项起两年内。 

五、申报受理时间 

2015年6月26—7月6日 

六、申报表格(见附件) 

附件:课程建设申报表.docx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部办公室电话:85237451路老师 

85222914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