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国资办浏览:848发布时间:2015-09-04 分享到

各院、系、处(部、室):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各部门使用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采购项目全部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采购项目要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再进行采购”的预算管理制度,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将采购预算细化到采购品目,并按照统一下发的报表格式和规定的编制方法,认真填列。各部门应合理测算,避免遗漏或重复采购,各项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确保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请各部门在2015年9月8日16时之前上报2016年固定资产采购预算,并将资产采购预算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上报至国资办(五号教学楼312室),纸质版须有部门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2016年固定资产采购预算仅有此次上报机会,上报结束后不再做变更。2016年固定资产采购将严格执行预算制度,请各部门慎重填报!    

参考文件:陕政办发【2015】19号http://www.ccgp-shaanxi.gov.cn/ejym.jsp?NewsID=A150407111729&ClassBID=W0003

 

附表:附件陕西省高校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表.doc

 

财务处国资办    

201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