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浏览:844发布时间:2016-03-14 分享到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文件,我省2016年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配合我院申报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要求,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大力推进理论创新,积极服务“三个陕西”建设,为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指南(见文件后) 

三、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和《指南》要求,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各有关单位须高度重视在研项目管理及自查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研究任务,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凡近三年作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1、项目选题。选题必须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项目选题并选择以下15个学科中相对应学科进行申报。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2、学科分类。共分15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考古学,文学•艺术,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 

3、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一般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4、资格审查。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和参与今年的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四、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须认真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申报书》和《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申报者在申报时须提交《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2份、《论证活页》一式5份。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对课题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进行把关;填写本单位《2015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此表格式不得更改)。《汇总表》须按《课题指南》中的学科分类填写,一类一表,不可混淆。 

我院上报材料时间为5月11日,过期不予办理。

 

附件.rar

 

西安音乐学院科研处 

2016-3-14 

 

 

2016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 

2、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研究 

3、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4、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 

5、民族复兴中国梦及其陕西实践研究 

6、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7、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研究 

8、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 

9、加强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研究 

10、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研究 

11、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12、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13、陕西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研究 

14、陕西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研究 

15、陕西强力推进创新发展研究 

16、陕西以供给侧改革推动经济增长研究 

17、陕西扎实做好“三农”工作研究 

18、陕西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研究 

19、陕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20、陕西着力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研究 

21、陕西摆脱贫困理论与实践研究 

22、陕西积极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研究 

23、陕西全面深化改革研究 

24、陕西开创全方位对外开放新局面研究 

25、加快法治陕西建设研究 

26、陕西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研究 

27、弘扬延安精神研究 

28、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问题研究 

29、新兴学科、跨学科和交叉学科相关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