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部、室):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17年各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采购项目全部要编入部门预算,要统筹资金来源,加强项目审核,避免重复采购。各部门的采购项目要严格按照“无预算不得采购”的原则,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将采购预算细化到采购品目,并按照统一下发的报表格式和规定的编制方法,认真填列。各部门应合理测算,避免遗漏或重复采购,各项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确保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请各部门在2016年9月12日16时之前上报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并将预算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上报至国资办(五号教学楼312室),纸质版须有部门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2017年政府采购将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当年批准的采购预算,才能在执行中实施采购,年底前仍未启动采购程序的,省财政将收回采购预算。请各部门慎重填报!
附件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doc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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