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对我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进行征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案例征集对象涉及到的部门和院系有:宣传部、学工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部、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招生处、作曲系、人文学院、钢琴系、管弦系、民族器乐系、声乐系、现代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舞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同时鼓励其他部门积极报送相关案例。
二、征集内容
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我省《若干措施》部署的重点任务,紧扣破除“五唯”工作要求,在建设师德师风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改进教师科研评价、学生德育评价、体育评价、美育评价、劳动教育评价、学业标准、考试招生制度等方面采取的相关改革措施和主要做法,探索形成的教育评价改革成效与经验。
三、案例要求
案例应适当阐述工作背景和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主要做法和亮点特色,概括总结改革成效和相关经验,做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举措有力、效果彰显,有准确的数字和详实的事例作支撑,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内容要求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抄袭等不端行为,案例应按照案例模板(附件2)书写,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
四、有关要求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案例征集工作,派专人负责,认真填写案例评选推荐表(附件1),严格按照案例模板(附件2)书写案例,于5月22日前将本单位联系人员信息(附件3)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xyfzghc@163.com,于6月5日前将案例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发展规划处(5号楼209),纸质版材料须经单位负责人审定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xyfzghc@163.com。
发展规划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