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滚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2024至2026年三年滚动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是注重衔接。本次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对2024年规划中的项目进行调整完善,并新增2025年和2026年项目规划,从而形成2024年至2026年三年支出规划,实现项目滚动管理。
二是服务发展。规划建设项目直接服务于我校优势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围绕学校发展的关键问题及薄弱环节开展科学研究,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
三是突出特色。围绕我校一流学科、一流专业评选情况,重点支持重点学科和专业建设,支持学校做大做强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实行错位发展。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实施创新思政工作机制、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科研能力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升社会服务能力6类项目。
(一)创新思政工作机制。重点支持开展思政课程建设、思政课程改革、思政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等。
(二)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重点支持培养、引进、聘任学术领军人才和建设优秀创新团队等。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支持提高学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等。
(四)加强科研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开展科技基础性工作等。
(五)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重点支持校园供电、供水、供暖等基础设施改造以及后勤服务保障能力提升等项目,包括校舍维修和教育教学基础设施的改造工程等;支持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建立数据中心处理平台,提升高校在教育教学、招生就业、学生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各项管理水平。
(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重点围绕提升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推进平台建设等。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不得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补助费、安家费等;不得提取或用于单位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支付罚款、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也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开支的其他支出。
三、编制要求
一是合理规划。各单位要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理念,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结合发展实际,突出学科专业特色,择优遴选年度具体建设项目,形成2024年至2026年项目建设规划。各有关单位可在已报2023-2025年项目库中,继续完善和新增项目建设规划和项目申请书,对于已经提前下达的2024年补助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和金额填报。
二是充分论证。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确保建设计划重点突出、切实可行,坚决避免重复建设问题。
三是强化评价。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合理确定绩效目标,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作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四、申报方式与申报时间
(一)申报方式
预算管理项目库系统使用方法:访问西安音乐学院网站主页(www.xacom.edu.com),找到“一网通办”链接入口,输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账号密码或项目上报人员账号密码登录,进入“一网通办”后,在“常用系统”或“业务系统”中找到财务预算管理系统进行办理。若负责人账号更换或查找不到服务的,请联系财务处开通权限。
(二)申报时间
本次中央支持地方发展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26日18:00,各相关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申报工作。
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