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
据中央文化部(56)文校行字第159号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学校与华东艺专合并(后合并未果),并在西安分别建立西安音乐专科学校和西安美术专科学校。三年后(1959年)改建为西安音乐学院和西安美术学院。同意西安音乐专科学校迁进西安市内,建设新校区。
在音乐系主任陶剑心主持下,由雷家駪执笔制订《西安音专(院)十二年规划草案》,计划到1960年建校后,分设作曲、指挥、声乐、民乐、管弦、钢琴六个系。预计到1976年在校学生620名,教师250名,教学用房15790平方米,教学及学生练习钢琴376台。同时组建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合唱团三个实验机构。
3月
西安音乐专科学校附中增设初中部(少年班),面向西北五省招生,首次招收52名小学毕业生(钢琴、管弦乐、民族器乐等)入校学习。
6月
根据《西安音专(院)十二年规划(草案)学校发展规划》,开始在西安市区选择建校地点,设计图纸,筹建新校舍。市政规划建校地点在兴善寺北侧。包括今辛加坡小区、税务局等地。1958年全国经济困难,邓小平同志提议将部分土地先划分给农民耕作,解决粮食问题。后我校规划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缩小范围。
7月
首届附中(高中部)30名毕业生升入专科继续学习,30余名学生分配到西安电影制片厂工作。
附中由三年制改建为七年制,招收小学毕业生入学(初中3年,高中4年)。
截至本月,音乐系共有干部5人,专业教师35人,外借教师3人。系主任陶剑心。
8月
经陕西省文化局、陕西省音协选拔,我校鲁日融创作的民乐三重奏《塞外情》(二胡:油达民、鲁日融;扬琴:任英)作为陕西省音乐代表团选送节目晋京,参加“首届全国音乐周”展演。期间于8月24日下午,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国家领导人在北京中南海接见全体参加音乐周活动的文艺工作者。毛泽东主席作重要讲话。该讲话后经整理于1956年发表,题名为《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其中提出“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文艺方针。
本年
音乐系设立乐器维修室(包括弦乐、钢琴两部分)。此后,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充。到1958年成立乐器修配厂,除修理乐器外,还增设组装钢琴、制造提琴和二胡等。
唱片室成立,与原来负责图书、乐谱管理的图书馆并列为两个科级单位,归
学校教务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