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1993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08        0

 

2月  

在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主办的“20世纪国乐思想研讨会”上,广州音乐研究所所长冯明洋接受委托,宣读鲁日融教授撰写的学术论文《国乐教育在高等音乐教育的地位》。该文被收录入香港中文大学刘靖之、吴赣伯主编的《中国新音乐史论——国乐思想》论文集,于1998年获“亚太地区华文学术论文金奖”。

3月  

13日,省教育工委书记石大璞来校宣布省教工委005号文件,陈振海同志任西安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免去其西安音乐学院副院长职务;原副院长鲁日融主持院务行政工作;任鸿翔、罗艺峰、翟志荣同志任西安音乐学院副院长。免去梁光同志西安音乐学院党委书记、代院长职务,离职休养。

本月

由副院长鲁日融主持,乐器厂厂长翟志荣、电子琴教师谭艺民等人出席,与日本雅马哈驻天津会所所长高桥正彦等签订协议,在我校开办“雅马哈电子琴教室”。

5月  

2日,我校党委上报省教工委,请示于本年5月召开党员代表会,补充选举党委委员,待条件成熟后召开第六届“党代会”进行换届。

6月   

9日,第六届“党代会”召开,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增选任鸿翔、鲁日融、翟志荣、薛国宾为学校党委委员。

7月   

本月28日至8月24日,应马来西亚艺术学院邀请,副院长鲁日融率西安音乐学院“华乐交流团”访问马来西亚,开展华乐教学与演奏活动。成员包括:孙卫国、张棣华、李洁、孙永志、李长春、张彬、尹群、徐阳、赵鸿宾、于金波。期间,在马来西亚12个州举办专题讲座和音乐会10余场。8月16日,马来西亚艺术学院院长钟正山和西安音乐学院副院长鲁日融在吉隆坡签订“两校联合办学、互派留学生协议书”。

本月

学校召开“第二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西安音乐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新调整的机构分为党政系统、教学系统、校办产业系统三大块;设处级党政机构7个,直属科级机构2个(财务科、保卫科);定编定员,采用事业编制与企业编制、固定编制与流动编制相结合模式。全校教职工在编人数380名,贯彻实行全校聘任制。将教职工工作实绩与工资分配挂钩,除国家工资外,根据教职工受聘上岗的所得结合具体考核依据进行结构工资的计算,即对岗位工资、岗龄工资和考绩工资按照一定比例(55%、15%、30%)分档次发放,自当年9月1日起运行。

8月  

由中国音协、江苏省政府主办的“纪念华彦钧诞辰一百周年·全国二胡、琵琶、扬琴、古筝大赛”在江苏无锡举行,我校任畅获琵琶演奏一等奖,毕克、史雪芝分别获扬琴演奏一、二等奖,赵婵媛获古筝演奏二等奖,任文敏、梁丽丽获二胡演奏三等奖。

由文化部主办的“全国第二届青少年大提琴比赛”在北京举行,我校附高学生杨长缨荣获青年组第三名。

9月  

学校将学生的管理权下放各系,将过去学校管学生改为系管学生。

在机构改革中,学校党委扩大会议决定,将过去独立直辖党委领导的马列教研室合并到基础部。马列教研室资料室6000余册藏书并入图书馆。

一号、二号教学楼(南北老教学楼)重新装修,焕然一新。

我校鲁日融教授获陕西省政府颁发 “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证书。

11月  

作曲系原视唱练耳教研室独立为科级建制单位,由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负责全校乐理、视唱教学,教研室主任朱玉璋。

本年

在原音乐研究所基础上组建音乐学系,首任系主任方建军。

校内工资开始兑现。按照一定量化标准计算分值,每分值5元。此后,工资划为两部分(即国家工资和校内工资),校内工资逐渐在教职工收入构成中比例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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