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院内公开选拔附中校长的通知

作者:干部人事处浏览:860发布时间:2016-04-27 分享到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的各项工作,根据附中现有规模和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我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拟在院内公开选拔附中校长(代理校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情况

附中校长为我院处级实职管理岗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秉公办事,行为规范。 

2、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身体健康。 

3、西安音乐学院在职在编正式职工。 

4、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5、年龄在50周岁以下。 

6、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满一年,且具有管理工作(含主任或处长助理、教研室主任、外派挂职)一年以上经历。 

②现任处级党政管理干部或担任正科级行政职务满三年,且具有一定教学经验。 

三、选拔程序

1、个人报名和部门推荐相结合; 

2、组织述职和答辩; 

3、根据述职和答辩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4、院组织部对候选人进行差额考察; 

5、党委研究; 

6、公示; 

7、发文任用。 

四、任后管理

1、现为专业技术岗位但无行政职务、或担任副处级职务未满三年、或现任正科级行政职务者,按照附中代理校长、副处级实职行政待遇任用。 

2、现已担任副处级(任职满三年)或以上行政职务者,按照附中校长、正处级实职行政待遇任用。 

3、任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五、时间安排

报名或推荐:4月27日至5月7日 

资格审核:5月9日至10日 

述职答辩:5月12日 

 

附中校长报名表.docx

 

 

 

中共西安音乐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