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西安音乐学院委员会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直接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全校共青团工作,下设11个团总支。校团委的基本任务是:依照《团章》和团省委共青团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坚持以培养合格人才为指导思想,发挥教育服务青年学生成才智能,积极开展共青团思想政治教育、团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积极实践,奋发成才。 

 

团委主要工作和职能:

1、根据校党委和团省委的指示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每年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会及有关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布置和检查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2、组织开展对全校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抓好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做好“推优”入党工作,负责全校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3、负责对各院系团总支工作的考评检查,健全团内制度,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 

4、负责团员民主评议、团员证注册工作,做好对基层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评定及表彰工作,负责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5、帮助、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指导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发挥学生群众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全面做好共青团工作。 

6、做好团的宣传工作,提高活动的宣传质量,配合校党委宣传部做好宣传工作。 

7、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社区援助、勤工助学及文体活动,引导团员青年走健康成才之路。 

8、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意见和要求,及时解决问题。 

9、加强共青团的调查研究、理论探索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状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 

10、配合组织部加强对共青团干部的管理、培养、使用。 

11、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