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校园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浏览:265发布时间:2009-11-17 分享到

各系、处(部、室):

为认真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有效地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院正常的教学、生活、学习秩序和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领导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当前我院防火工作所面临的任务,加强对防火工作的领导,防止麻痹侥幸心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忽视安全、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消防教育、常抓不懈

要在广泛开展“11.28消防宣传日”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和冬季火灾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宣传展版、标语、班会等形式,大造舆论,向广大师生员工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和冬季防火、灭火知识,有力推动防火安全工作,强化全员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抵御火灾的自防自救能力。

三、落实责任、仔细检查

由保卫处牵头,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技能培训,全面检查、维修、配备消防器材,确保设备状况良好,加强消防检查和监督;各部门应加强消防自查及器材管理;后勤处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学生食堂、配电室、电教中心、电脑教室、网吧、临时工宿舍、乐器厂、印刷厂等部位的用电、用火管理,对于乱接线路、超负荷用电行为要予以坚决纠正,对不听劝阻的要采取强制措施。教务处、学工部、附中要教育学生树立防火意识,坚决杜绝在琴房、公寓乱拉电线、停电点蜡烛等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行为。教职工要教育家庭成员人人重视家庭防火,定期对家用燃气橡胶管减压阀及家用电器进行检查,对年久失修的要及时更换,以免发生燃气泄露和火灾事故,对电热器具、燃气灶具的使用要做到人离电断,人走火灭。

四、具体工作、细致周到

今年防火工作检查从11月18日开始,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处报告;保卫处在11月中旬组织对全院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器材及时维修,对重点部位要合理配置器材,并组织全院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演练;各部门领导一定要把校园防火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措施,做到定期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并将责任落实到位,抓紧抓好,确保我院无重大火灾发生,以保障教学、生活、学习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西安音乐学院

                               2009年11月16日

防火教育专题片《火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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