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1年“珠江•恺撒堡”全国青少年钢琴大赛暨陕西省青少年钢琴大赛章程

作者:组委会浏览:931发布时间:2011-06-13 分享到

大赛宗旨:

一、弘扬高雅艺术、传播先进文化。

二、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三、推动我国钢琴音乐教育和钢琴音乐演奏的普及与提高。

四、激励和鼓舞琴童与专业钢琴学生的钢琴学习热忱,发现和鼓励青、少年优秀钢琴人才。

五、促进我国钢琴制造业的发展和钢琴品质的提高。

本次比赛是2011年 “珠江·恺撒堡”全国青少年钢琴大赛业余组比赛的分区赛,是陕西省青少年课余学习钢琴的大聚会和展示钢琴演奏水平的最佳平台,也是广大钢琴老师、学生和钢琴演奏人士,观摩、交流学习的好机会。

主办单位:

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教育厅

协办单位:

西安音乐学院

承办单位:

西安音乐学院朱雀琴行

陕西省青少年钢琴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名誉主任: 吕明凯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主   任:孙卫国 西安音乐学院常务副院长

副 主 任: 祝亚肖 陕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秘 书 长:祝兴柱 西安音乐学院资产公司总经理  

副秘书长:王彬武 陕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副处长

委员:吕明凯 孙卫国 祝亚肖 祝兴柱 王彬武 李壮壮 陈琰徐胜利

陕西省青少年钢琴大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主任:李壮壮 西安音乐学院钢琴系主任

委员:待定

大赛评委会是本次大赛的评定、评分和评奖机构,也是大赛专业业务的指导机构。

  报名/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5月1日—7月1日,西安音乐学院朱雀琴行。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2011年8月6日-8月8日,西安音乐学院。

  本次大赛共分四个业余组,即:

业余一组:六岁以下(即200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业余二组:七岁至九岁(即2001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者);

业余三组:十岁至十二岁(即1998年12月1日至2001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者);

业余四组:十三岁至十六岁(即1994年12月1日至1998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者);

    业余组参赛者须为社会业余钢琴学生(业余钢琴学生之界定,以参赛者报名之日系社会业余钢琴学生,而未入学音乐或艺术院校、系科为准)。

业余组的参赛者可报名参加专业组的比赛,或跳级参加高年龄级组的比赛,但不得参加低于本人年龄级组的比赛。参赛者只可参加一个级组的比赛。

本大赛评比办法:

一、每一分组各分别比赛,分别评定。每一分组的评委人数五人或五人以上。

二、本次比赛分为两轮。凡进入第二轮的选手均颁发获奖证书。未进入第二轮的报名参赛者均颁发参赛纪念证书。

三、每组均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及优秀奖。承办单位将向获奖者颁发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将向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指导老师(每位参赛者只能填写一名指导老师),颁发钢琴教师优秀指导奖证书。

四、每组得分最高的前两名参赛者,有资格参加于2011年11月下旬在广州举行的决赛。如有人放弃参加广州决赛,则按其所在比赛分组中得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广州决赛的参赛者。大赛组委会将向获得决赛参赛资格的参赛者发出决赛通知书。所有决赛参赛者届时均须到比赛现场参赛弹奏。

五、业余组初赛参赛者在比赛弹奏中的得分,均不对外公布;只公布本次比赛四个分组获一、二、三等奖的参赛者的名单,及获得决赛参赛资格者名单。

本大赛报名须知

一、参加陕西省青少年钢琴大赛、按照居住地就近报名为原则,不分国籍、省份,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大1寸彩色证件照片二张,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真实填写本人年龄及相关资料。如发现违反本规定,即取消其参赛和获奖资格,且不退还已交报名费。

三、参加陕西省青少年钢琴大赛者,均须在西安音乐学院朱雀琴行报名并按时参加比赛。参赛者,不得在其他赛区同时报名和参赛。如违反规定,即取消参赛资格,且不退还已交参赛报名费。

四、陕西省青少年钢琴大赛报名费:

级组

初赛报名费

复赛报名费

业余一组

150元

150元

业余二组

150元

150元

业余三组

200元

200元

业余四组

200元

200元

五、有资格参加广州总决赛的参赛者,须持大赛组委会发出的总决赛的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赛。总决赛参赛报名费,业余一、二组为人民币250元,业余三、四组为人民币300元。

   有关本大赛曲目及弹奏的几项规定:

一、本大赛业余组初赛第一轮弹奏两首曲目:规定曲目单中A组曲选和B组曲选中各任选一曲。初赛第二轮弹奏两首曲目:规定曲目中A组曲选和C组曲选中各任选一曲。其中:第二轮与第一轮弹奏A组曲选中的曲目可重复。

二、本大赛业余组参赛者所弹的比赛曲目,必须为本章程所附本大赛比赛曲目单中所规定的曲目。

三、本大赛业余组初赛与决赛的弹奏曲目,必须为钢琴独奏曲,不得选弹钢琴四手联弹、双钢琴、多台钢琴联奏或钢琴与乐队协奏(含钢琴与乐队协奏的两架钢琴谱)的乐曲。

四、本大赛业余组初赛与决赛的弹奏曲目中,不得选弹作为流行钢琴曲的理查德·克莱德曼(RICHARD CLAYDERMAN)的乐曲。

五、本大赛业余组初赛与决赛的弹奏曲目,除《奏鸣曲》或《小奏鸣曲》外,均须弹奏整曲,而不得选择弹奏一首曲子之中的部分选段或片段。但所弹之曲除曲谱中有D.C记号处除外,所有反复记号处均一律不反复弹奏。

六、业余组初赛参赛者在比赛中弹奏有时间限定的乐曲时,如弹奏超时,现场评委有权叫停,终止其继续弹奏;但不取消其整个初赛弹奏的有效性和获奖及被评选入决赛的资格。

七、本大赛参赛者在比赛中均须背谱弹奏。

八、本大赛参赛者在比赛中所弹不同曲目的先、后顺序,由参赛者自定。

九、本大赛参赛者在比赛中,不得临时变更自己原报的参赛曲目。                     

本大赛报名流程:

  一、登陆西安音乐学院朱雀琴行网站http://xazqqh.com点“ 琴行新闻”进入“珠江.恺撒堡”全国青少年钢琴大赛栏目,仔细阅读大赛章程。可直接下载报名表。

  二、业余组报名方式:

 1、直接到西安音乐学院朱雀琴行报名(西安市内参赛者只限此种报名方式)。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件、或护照)、二寸彩色照片三张(背面注明参赛者姓名),填写报名表,以现金方式缴纳报名费。

 (2)持缴费凭据于2011年8月3日—8月4日到西安音乐学院朱雀琴行领取参赛证。

 2、西安市外参赛者可采取银行汇款方式报名。

 (1)将报名费汇入本大赛专用银行账户:

       户名:     许 娟

       账号:6225060111010138484

       开户银行:陕西信合雁塔联社营业部

        汇款时请注明参赛选手姓名。

  (2)从西安音乐学院朱雀琴行网站(http://xazqqh.com)下载“珠江.恺撒堡”全国青少年钢琴大赛报名表,填写后连同银行汇款单的复印件,报名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件、或护照的复印件、二寸彩色照片三张(背面注明参赛者姓名),以特快专递邮寄至:

        西安音乐学院朱雀琴行

        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邮编:710061

        收件人:刘小芸

  (3)陕西分赛区组委会审查报名表合格后,按报名表所提供的E—mail信箱或电话发送参赛确认通知书。

  (4)参赛选手持银行汇款单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于2011年8月5日到陕西分赛区组委会报到,领取参赛证。

 专业组有关报名及参赛资料详见大赛章程。

 咨询电话:029—85233242   82142931

 传   真:029—85233242

 邮   箱:981826023@qq.com

                 

                                      2011年 “珠江·恺撒堡”全国青少年钢琴大赛

                                              陕西省青少年钢琴大赛组委会

                                                      2011年5月

 

 

2011年 “珠江·恺撒堡”全国青少年钢琴大赛暨

陕西省青少年钢琴大赛比赛曲目

 

业余组曲目:

业余一组(六岁以下)曲目:

A组曲选:拜尔《钢琴基本教程》中的一首,或约翰·汤普森《现代钢琴教程》(简称“大汤”)中的一首。

B组曲选:车尔尼《练习曲集》作品599中的一首,或车尔尼的《练习曲集》作品849中的一首。

C组曲选:巴赫《初级钢琴曲集》或《创意曲集》(含二部和三部《创意曲》)中的一首;或布格缪拉《钢琴进阶练习25首》作品100中的一首;或自选乐曲一首。演奏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业余二组(七岁至九岁)曲目:

A组曲选:车尔尼《练习曲集》作品849或作品299中的一首;

B组曲选:一首多乐章《奏鸣曲》(或《小奏鸣曲》)的第一乐章或末乐章,选自下列作曲家: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库劳、克列门蒂、杜舍克。

C组曲选:自选乐曲一首。演奏时间不超过4分钟。

                                                  

业余三组(十岁至十二岁)曲目:                                      

A组曲选:自下列《练习曲》中任选一首:车尔尼《练习曲集》作品299或作品740;克列门蒂《练习曲集》;克拉默《练习曲集》;莫谢莱斯《练习曲集》;莫什科夫斯基《练习曲集》;肖邦《练习曲》;李斯特《音乐会练习曲》。

B组曲选:一首多乐章《奏鸣曲》(或小奏鸣曲)的第一乐章或末乐章,选自下列作曲家:海顿、莫扎特、克列门蒂、贝多芬。

C组曲选:自选乐曲一首。总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业余四组(十三岁至十六岁)曲目:

A组曲选:自下列《练习曲》中任选一首:车尔尼《练习曲集》作品740或作品399;克列门蒂《练习曲集》;克拉默《练习曲集》;莫谢莱斯《练习曲集》;莫什科夫斯基《练习曲集》;肖邦《练习曲》;李斯特《音乐会练习曲》;拉赫曼尼诺夫《音画练习曲》;斯克里亚宾《练习曲》。

B组曲选:一首多乐章《奏鸣曲》(或小奏鸣曲)的第一乐章或末乐章,选自下列作曲家: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C组曲选:自选乐曲一首。演奏时间不超过6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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