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务处浏览:1049发布时间:2021-08-02 分享到
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12号)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择优确定2021年普通本科专业的申报。经学校审核论证,决定申报增设“音乐教育”专业。现面向全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2日至8月8日。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
西安音乐学院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