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务处浏览:1585发布时间:2021-11-13 分享到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2021年校教学成果申报工作,以自愿报名、择优推荐为原则,经严格审核,现拟推荐以下八项教学成果申报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
现将推荐结果公示如下,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5日内(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7日)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8667050)
教务处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