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浏览:1810发布时间:2022-04-12 分享到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22年工作要点和相关要求,《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22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类别

我校可申报以下项目类型:

1. 一般专项项目(每项1万元):分为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高校在职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每项10万元):主要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二、申报数量和要求

(一)一般专项项目:一般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结项最终成果形式为:核心期刊、普通期刊、研究报告各一篇。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由个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

本年度省教育厅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院设立“政企联合资助项目”若干,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1123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清楚,人员组成合理,研究方法科学,未来产出可期。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或多头申报其他部门设立的项目。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如忘记密码请联系科研处找回。

(二)网络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242118:00,我校审核时间为425日。我校限额推荐6个项目,如超出限定名额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须由系统生成,电子版发送至项目管理科邮箱939356392@qq.com申报材料请于20224259点至12点集中报送至科研处,提前或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孙劭敏  王旭茹

联系电话:029-88667060

电子邮箱:939356392@qq.com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7669498

附件1.2022年度陕西省教育厅-中国电建西北院“政企联合资助项目”指南.xlsx

附件2.2022年度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附件材料(编写提纲).doc